齐红老师
职称:注册会计师;财税讲师
学员你好,你们合同怎么签的,得跟合同一致
请问我是建筑设计公司,现在跟建筑工程公司签了建设工程设计劳务分包合同,分包人给我们发包人开票可以开:建筑服务和工程服务发票吗
老师,请问,个人承包了我公司一个工程类的技术服务合同,我开给总包公司发票是:信息技术服务*技术服务费,现在对方要结款,他就找了一个设计公司的开了普通发票给我,开的发票内容是:现代服务*技术服务费,这样能行吗?
我们是检测公司 跟劳务公司签了劳务合同 对方是建筑劳务公司 给我们开的“建筑服务”工程服务发票 不是“建筑服务”劳务费 这个工程服务发票能收吗
老师请问一下,我们公司是建筑企业,分包了一项工程给某公司,现在工程完工我们要求对方开建筑服务*工程服务的发票,但是对方开不出来,说只能给我们开研发和技术服务*技术服务费,这样是否可以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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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他们说可以签技术服务合同
那你们可以正常入账吗,建筑服务能分出去技术服务吗
入账就是入的施工类的成本科目
那就没办法接受这种发票
好的老师,相当于合同和发票的内容可以一致,但是实际入账我们还是根据业务实质进的成本,那么如果接受了是不是属于虚开发票呢
如果接受了属于虚开,因为业务不符